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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一收一放:银保监叫停预定利率4.025% 寿险小趋势迎变【2019.11.15】 [复制链接]

zhizhizhi 2019-12-18 23:36:18
来源:新浪财经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insurance/bxdt/2019-11-15/doc-iihnzahi0991485.shtml


一收一放:银保监叫停预定利率4.025% 寿险小趋势迎变


原标题:银保监会全面叫停预定利率4.025%,拟放行3-5年期中短存续期产品,会主导怎样的寿险小趋势
  来源 慧保天下
  这两天,媒体先后报道了两件大事,却并没有引发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但实则对行业意蕴深远。
  其一,多家自媒体报道,11月12日下午,银保监会召集13家保险公司总精算师进行窗口指导,要求从12月开始停止销售预定利率4.025%的年金险产品。
  2019年以来,针对预定利率4.025%的年金险产品,银保监会已经是第三度出手,先是在开门红期间窗口指导叫停备案,之后是在8月出台正式文件将年金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从4.025%下调至3.5%,如今又准备全面叫停已备案产品的销售。
  这意味着,投资收益率不断下行,监管进一步收紧,定价利率4.025%的年金险产品将彻底退出市场。
  其二,据《21世纪经济报道》,银保监会有意规范两全保险,考虑允许保险公司开发设计保险期间5年期以下的两全保险产品,但不得短于3年。
  这则消息虽然隐晦,但无疑透露了一个更为重磅的消息——银保监会将重新全面放行中短存续期产品(实际存续期间低于5年的产品)。
  从2017年134号文开始收紧短存续期产品备案以来,保险业不断推进转型,保险公司负债端增长承压,一些公司的现金流问题成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当然,另一个现实是,低利率市场环境下,短期产品的利差损风险相对长期险利差损风险更容易得到控制。
  不过,此次放行中短存续期并不意味监管在鼓励发展中短存续期产品,据了解,监管将在产品结构、偿付能力、准备金等方面设置多重标准,险企一旦不达标,仍将会被取消资格。
  一收一放之间,于保险业多少有些世事轮回之感,但在利率不断走低的大周期下,这于保险业或许就是最现实的选择。
  01 收
  全面叫停预定利率4.025%年金险,降低长期利差损风险
  4.025%成为近些年保险业无论如何绕不过去的一个数字。
  加上此次监管的窗口指导,仅2019年以来,监管已经三次对“4.025%”进行表态。
  第一次是1月,银保监会对人身险公司进行窗口指导,暂停备案预定利率4.025%的年金险产品。彼时,“慧保天下”率先发文《银保监会叫停4.025%预定利率产品,预警利差损风险?》
  第二次是在8月30日,银保监会于官网发布《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意味着,以后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一旦预定利率一旦超过3.5%就需要经过监管审批,不超3.5%的话,只需备案即可,而以前备案与审批的分界线是4.025%。
  不过彼时监管尚表态称,以前备案成功的产品依然可以继续销售。
  据此,“慧保天下”又撰文《银保监会叫停备案预定利率4.025%长期年金,2020“开门红”还能卖什么?》
  但很显然,监管允许继续销售只是为了尽可能降低对于市场的影响,两个多月之后,监管开始了真正的“刹车”。
  第三次,又是窗口指导,结合其他媒体以及“慧保天下”了解到的情况,11月12日下午,银保监会召集13家公司开展风险提示约谈会,并对13家公司开展窗口指导,叫停其销售4.025%年金险产品。
  这13家公司包括中德安联人寿、天安人寿、华夏人寿、君康人寿、信泰人寿、国华人寿、恒大人寿、百年人寿、弘康人寿、大家人寿、上海人寿、复星联合健康险以及信美相互。

  在将近一年的时间跨度中,针对4.025%的问题,先后两次进行“点刹”,到第三次才终于“踩到底”,宣告预定利率4.025%的年金保险将彻底退出市场。
  对于预定利率4.025%的年金险,监管缘何如此谨慎?这还要从上个世纪末的一场利差损开始。
  1999年,紧急叫停高预定利率产品
  1992年,保险业试点对外开放,友邦重回中国市场,首度将成熟的个人代理人模式引进国内。
  个人代理人模式的引进为国内保险公司打开了眼界,从1994年开始,平安率先效仿友邦保险复制其个人代理人模式,随后中国人寿(34.770, -0.36, -1.02%)、中国太保(37.850, 0.34, 0.91%)等也纷纷跟进,中国寿险业迎来第一个发展高潮。到1997年,人身险保费收入更是首度超越财产险保费收入。
  彼时的中国人身险市场仍处于蛮荒时代,对于资产负债管理的认知严重不足,在1996年6月23日“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公布使用之前,中国甚至没有一张属于自己的生命表。
  这一切都给急于扩张规模的人身险行业带来巨大风险隐患。恰逢1992-1996年期间,中国GDP连续5年实现两位数同比增速,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在1993年也达到10.98%的高点,并在将近三年的时间内维持不变,缺乏经验的中国寿险业醉心于扩张规模,竞相调高普通型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而忽视了对于风险的管控,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一般都达到7%-10%之间。
  经济过热逐渐消退,叠加股市、楼市泡沫破灭,国有企业、商业银行的经营陷入困境,从1996年5月1日开始,银行利率进入下行通道,一直到1999年6月10日,3年时间内,经历7次降息后,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从10.98%的高点降至2.25%。
  而彼时,保险业却还在销售高预定利率的寿险产品,对于日益庞大的保险销售队伍来说,每一次的降息都成了一次良好的促销机会,寿险业天量利差损问题日益凸显。事后有数据显示,中国寿险业彼时的利差损达到了数百亿之巨,至今,中国人寿仍在消化着当年的利差损风险。
  这最终引发了监管部门的高度警惕。1999年6月10日,银行又一次宣布降息当天,原中国保监会悄然下发《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全面叫停高预定利率产品,强制寿险公司将寿险保单(包括含预定利率因素的长期健康险保单,下同)的预定利率调整为不超过年复利2.5%,并不得附加利差返还条款,即日开始实施。
  中国寿险业的高预定利率时期戛然而止。这帮助险企有效防范利差损风险的同时,却也将人身险产品推向了高度同质化的泥潭,直至2013年,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启幕,这一局面才有所缓解。
  2013年,重启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1999年的紧急通知,一直到2013年8月5日才被正式废止。
  这期间,中国经济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的重新起飞,扛过了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打击,也见证了银行存款利率再度上涨和下降,但普通型寿险预定利率始终维持在2.5%不变。
  到2012年,中国开启新一轮金融市场化改革,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也到了不得不发的地步。
  2013年8月1日,原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评估利率为3.5%。
  同时中国保监会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对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养老保险业务实施差别化的准备金评估利率。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保险期间为10年及以上的其它普通型年金保单,保险公司采用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可适当上浮,上限为法定评估利率的1.15倍(即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
  同时明确,普通型产品如果预订利率不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备案即可,如果超过则需要审批,且审批期间不能再报送其他产品进行审批。
  “4.025%”这一数字作为普通型年金险产品备案或者审批的实际分割线第一次出现在中国寿险业发展史当中。
  2.5%的预定利率上限就此被打破,从此以后,普通型年金险迎来快速增长,其中,为抢占市场,很多公司都顺势推出了预定利率达到4.025%产品。
  后来,保险公司往往在年金险之外还会附加一个万能账户,进一步提升产品收益率以及吸引力。
  直到2018年,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增速持续低迷,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剧,为在2019年开门红期间有所作为,很多公司的开门红新产品预定利率也都达到了3.5%乃至4.025%,一些公司更是再度推出预定利率高达4.025%的保险产品——中国人寿、新华保险(48.700, 0.30, 0.62%)以及太平人寿等都推出了类似产品。
  但是到2019年开门红来临之际,事情却发生了变化。
  2019年,点刹“4.025%”
  备战2019年开门红期间,一些公司仍准备将预定利率4.025%的长期年金产品作为主力产品来推,但却发现已经新产品已经无法备案——银保监会对人身险公司进行窗口指导,暂停备案预定利率4.025%的年金险产品。
  在险企力争通过高预定利率产品抢占市场份额的同时,监管却悄然叫停预定利率4.025%的产品审批,这被业内人士普遍解读为,释放出强烈的防范利差损风险之意。
  到8月30日,《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下发,更是通过文件的形式正式叫停备案预定利率4.025%的产品。不过为减少对于市场的冲击,监管也公开表态称,以前备案或审批成功的产品依然可以继续销售。
  进入11月,监管则再一次利用窗口指导的方式,约谈仍有预定利率4.025%年金险产品在售的险企停止销售,进行真正的“刹车”操作。
  当然,必须看到,《通知》出台的一个大背景是,随着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的走势,尤其是国债收益率的下降,保险资产端持续承压,一些产品的预定利率与实际投资收益率已经出现了较大的偏差,实际上加大了利差损风险。
  遥想20年前那次惨烈的利差损风险,再一次的低利率通道中,银保监会显然不得不加倍小心。
  02 放
  放行3-5年期中短存续期产品,对冲现金流危机
  至于中短存续期产品,是近些年来保险业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也是被质疑和诟病最多的一个词。
  “中短存续期产品”最早被称为“高现价产品”。2014年2月19日,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给高现价产品下了一个定义:
  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3年的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除外。
  2016年3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另外一份文件,此时,“高现价产品”这个对于消费者而言甚至略带褒义的词汇,演变成了更为中性的表述“中短存续期产品”,且覆盖范围更宽泛,实际存续期间不满5年的保险产品都被划归中短存续期产品。
  始自2012年的保险业资产端与负债端市场化改革,叠加牛市效应,最终演变成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狂欢,粗略估算,仅2013-2016年四年期间,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规模就达到了数万亿之巨。
  一大批资本玩家敏锐的嗅到了其中的商机,他们主导的一批资产驱动负债型险企借由这波保费盛宴实现了弯道超车。
  保险产品在某知名媒体的评选中甚至连年成为“最受欢迎的理财产品”,距离“保障”的本源愈来愈远。
  更重要的是,充足的保费急于寻找投资出口,股市当中大量的银行股、地产股成为这些资产驱动负债型险企的囊中之物,最终在社会引发轩然大波。
  明面上的口水官司或许可以不以为意,但短险长投下隐藏的流动性风险却事关行业生死,由于资产驱动负债型险企衍生的套取保费、虚假注资行为更是严重破坏了行业发展生态。
  从2017年开始,行业开始走向转型,中短存续期产品被不断压缩,但与此同时,险企在负债端以及资产端开始双向承压,再度面临较大现金流压力以及利差损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又选择放行中短存续期产品,无疑显示了一种更务实的态度,毕竟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才是关键。
  此时再回首中短存续期发展历程,又是另一番滋味。
  2012-2013年,缘起改革
  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兴起,起于2012年,那年的6月11日-12日,保监会组织召开“保险投资改革创新闭门讨论会”商议十余项保险投资新政(征求意见稿),一个月后,险资新政13条开始相继发布,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的渠道基本上全部放开。
  资金渠道的放行,助推保险业投资收益率快速提升,中短存续期的保险产品,因为期限短、收益率高,在银保渠道以及刚刚兴起的网销渠道大受欢迎。
  从2013年开始,原保监会每月公布的人身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表多了两个新名词:“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
  2013年,“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达到3200亿元。生命人寿、前海人寿、安邦人寿、天安人寿、华夏人寿、正德人寿等一批中小规模人身险公司,落袋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远远多于“原保险保费收入”。这意味着,这批人身险公司当时售卖的已经多为投资型万能险等产品。
  也是从2013年开始,斩获708亿元规模保费的生命人寿开始将资金大规模注入股市,耗资上百亿元大举吃进农产品(5.460, -0.10, -1.80%)、金地集团(13.160, -0.11, -0.83%)、佳兆业、中煤能源(4.880, -0.01, -0.20%)等多只股票。
  2014年,《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于2月正式下发,设立大类资产监管比例,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成为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又一个催化剂。
  2014-2015年,达到顶峰
  监管部门很快意识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指出高现金价值业务存在预期收益高、产品期限短、保障功效弱、资本占用大四大风险隐患,资金应用存在坏账风险、错配风险、道德风险三大危险。
  2014年2月19日,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并给出高现价定义,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3年的产品。
  但这样的举措并没有阻止市场的疯狂。
  从2014年7月开始,中国股市也进入新一轮的牛市,大盘从2000点左右一路涨到5178点,成为2007年以来第二高点。
  资产端以及负债端的市场化改革,叠加新一轮牛市,中短存续期产品一往而无前。
  2014年险资投资收益率的再攀新高,达到6.3%,行业净利润突破2000亿元,同比翻番。
  到2015年,寿险费改“三步走”收官,叠加上半年疯狂的大牛市,近八千亿元中短存续期人身险产品、两三千亿元理财型财险产品的刺激下,资产驱动负债型险企达到顶峰。
  这一年的保险业实现了有史以来的最好成绩:投资收益7.56%、净利润2800亿元、总保费同比增幅20%……尤其是寿险行业,规模保费增幅43%,“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增幅95%。
  安邦、富德生命、华夏人寿、前海人寿等也在资本市场开启“买买买”模式,将多家上市银行、房地产企业收入囊中,甚至开始走向海外市场。
  保险业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一大票资本大佬排队等待着一块保险牌照。
  2015-2016年,由盛转衰
  2015年底,前海人寿举牌明星电力(7.220, -0.05, -0.69%)、合肥百货(5.050, 0.08, 1.61%)、南宁百货(10.530, 0.96, 10.03%)、中炬高新(38.450, -0.41, -1.06%)、南玻A(4.730, -0.05, -1.05%)、韶能股份(5.670, -0.05, -0.87%)后,巨资增持万科A(30.310, -0.14, -0.46%),引发“宝万之争”,最终把保险业推向舆论的对立面。形形色色的人物卷入其中,对保险业,尤其是资产驱动的发展模式,甚至万能险都褒贬不一。
  监管也愈发认识到天量中短存续期产品之后的风险。2015年12月,原保监会向各寿险公司下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试图进一步规范高现金价值业务。该文件最终未能被发布。
  到2016年3月18日,原保监会却发布《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将高现价产品更准确的称呼为“中短存续期产品”。
  在该文件将实际存续期间不满5年的产品都称之为“中短存续期”产品,进一步扩大定义范畴;严令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期存续产品立即停售,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模在3年内按照总体限额的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之内;并要求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规模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
  然而,这还只是一系列规范的开始,到2016年9月,中国保监会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中短存续期产品定义,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对于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也应按照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定义要求进行评估和报告;对于附加万能保险和附加投资连结保险等附加险产品,应单独评估该产品的预期存续时间,并判断其是否属于中短存续期产品。
  文件还进一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30%。
  接连两个文件的下发,引起了业界的高度关注,中短存续期产品开始由盛转衰,但在巨大的惯性之下,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依然巨大。
  2016年,彻底转向
  一直到2016年12月3日,原证监局主席刘士余发表著名的“妖精论”之后,保险业转型再度提速。
  12月30日又下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险企必须在2017年一季度末结束的时候就将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模保费收入控制在总规模保费的50%以内,且原保险保费收入占当季规模保费收入比例不能低于30%,否则就将被暂停分支机构的开设。
  进一步收紧中短存续期产品,中国保险业转型加速。一些公司为了规避监管,减缓转型压力,开始设计“假期交”产品,例如“交三保五”或者“交三保六”等,虽然名义上,这些产品不属于中短存续期产品,但实际缴费期限却低于5年。
  4月9日,原保监会的人事巨变之后,这种转型更是进一步提速,“保险姓保,监管姓监”成为主旋律。
  一系列旨在严监管的文件下,经“慧保天下”梳理,2017年仅保监会官网公布的相关政策及通知就达60多份,与人身险或财产险相关的文件也均超过200份。
  其中“134号文”即《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又进一步遏制中短存续期产品,强制险企发展保障型产品。
  资金运用方面也进一步规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就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旨在防止险企沦为大股东提款机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于这一年下发;保监会还开展多种现场检查,并对涉事险企予以重罚。
  转型之下,人身险发展陷入低迷,2018年91家人身险公司共实现规模保费近3.5万亿元,同比增长2.6%。其中,原保费收入2.6万亿元,同比增长0.8%;而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和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之和为8286.6亿元,同比增长29.1%。
  超半数人身险公司2018年实现规模保费的正增长。具体来看,在可对比的81家人身险公司中,有55家人身险公司2018年实现规模保费正增长,其余26家(占比32.1%)人身险公司2018年规模保费则呈现负增长态势。
  2019年,重新放行
  进入2019年,人身险公司恢复较快增长。
  自2019年开始,银保监会不再官网发布保险公司的具体保费数据,但是从行业交流数据来看,市场增量主要来自于几家资产驱动负债型险企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增长。
  为防止现金流危机,影响消费者利益,显然监管有意给这些险企留了一些政策的口子。但除此之外,过去数年销售大量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公司也同样面临着较大的给付压力。
  根据保监会公开数据计算,非上市寿险公司2015年、2016年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规模共计1.5万亿元。如果加上2012年、2013年、2014年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以万能险形式存在的短期理财险规模更为庞大,五年累积可达两三万亿元之巨,而这些产品,陆陆续续都进入了给付期。
  此次监管有意面向全部险企放行三年期产品,一方面可以有效帮助这些险企应对现金流危机,另一方面,对于其他公司来说无疑也更加公平。
  同时利率持续下滑下,保险公司再度面临较大的利差损风险,而在这种情况下,越是长期的产品面临的利差损风险其实越大,这也正是监管要求险企逐步降低预定利率的原因所在,相对短期的产品无疑更能有效控制利差损风险。
  不过根据“慧保天下”了解到的情况,虽然再度有意放行中短存续期产品,但其实监管也有明确要求,即期限不能短于3年,且对险企的偿付能力、业务结构、准备金等也都会提出具体的要求。
  兜兜转转数十载,人身险业发展几经波折,数次险象环生,然而行业也正是在这样的波折中逐渐走向成熟,市场主体理念更理性,监管手段更丰富,这或许就是所有成长之痛的价值所在。

  监管全面叫停预定利率4.025%年金险,于市场影响会有多大?经历过近三年的转型深化,以及险企对于发展环境的深刻理解,4.025%产品已非市场主流,全面叫停对于市场整体或难言大的影响,只是依靠高预定利率吸引客户的中小型险企来说,会在一段时间内面临较大压力(此次监管约谈的几乎都是中小险企)。
  在“收紧”的同时,监管又留了一手,放行3-5年期的中短存续期产品,不少人身险公司已坚定转型,对于此类产品已然是“佛系”心态,也难以在内心产生大的波澜,只不过对于那些面临较大现金流压力的险企,又多了一种对冲风险的手段。
  一手紧,一手松,这是监管的一种审慎表态,也是行业又一次重新思考和调整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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