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 发表于 2019-12-16 23:30:18

【保监发[2000]78号】关于放开短期意外险费率及简化短期意外险备案手续的通知【已废止】

关于放开短期意外险费率及简化短期意外险备案手续的通知

(保监发78号)(已废止)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现将放开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短期意外险”)(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除外)费率、简化短期意外险报备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文发布之日起,短期意外险条款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管理,费率由总公司确定并可实行浮动费率,但费率的浮动范围或浮动办法应由总公司统一制定。
     二OOO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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